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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2025年9月小一入學行事曆
日期 |
內容 |
2024年9月2至27日 |
派發小一入學申請表
(經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各區民政事務處、教育局學位分配組派發) |
2024年9月23至27日 |
遞交「自行分配學位」入學申請表
(家長將填妥的小一入學申請表直接交回申請自行分配學位的官立或資助小學) |
2024年11月18日 |
學校公布「自行分配學位」正取生的取錄名單 |
2024年11月20至21日 |
獲派「自行分配學位」的學童辦理註冊手續 |
2024年11月22日 |
備取生辦理註冊手續
(填補因正取生未依時註冊而出現的空缺) |
2025年1月18至19日 |
未獲「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兒童的家長前往統一派位中心為子女辦理選校手續,以便統一派位 |
2025年6月4至5日 |
統一派位結果透過郵遞方式通知家長 |
2025年6月10至11日 |
獲統一派位的兒童辦理註冊手續
(教育局會安排獲派同一所學校的學生家長,在6月11日或6月12日的不同時段,到獲派學校辦理註冊手續。如家長未能於上述指定日期辦理註冊手續,可於6月13日到學校辦理相關手續。) |
小一入學統籌辦法 小一入學統籌辦法之主要目的為消除進入較受歡迎小學的激烈競爭對幼童帶來的壓力,及對幼稚園教育所造成的不良影響。
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將全港劃分為三十多個「小一學校網」,家長在「小一入學申請表」上須根據住址填報其所屬的「小一學校網」編號。
直接資助計劃(直資)小學、私立小學及英基學校協會屬下小學的小一學位並不在小一入學統籌辦法之內。家長如希望子女入讀此類學校的小一班級,可自行向這些學校申請。
整個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分為兩個階段:「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及「統一派位」階段。 「自行分配學位」 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家長可以不受地區限制,向任何一間官立或資助小學遞交申請,但家長應盡可能為子女選擇較接近居所的小學,以減輕兒童往返學校的困難。
如家長同時向多於一間官立或資助小學申請學位,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將會作廢。
由學校自行分配的學位分為兩類:
甲. 為有兄/姊在該小學就讀或父/母在該小學就職的申請兒童提供的學位
- 約佔學校小一學額30%
- 未能盡用的學額,學校可根據「計分辦法準則」自行分配
- 如有不足之數,以原本預留作統一派位的學額填補
- 凡屬此類別的申請兒童,必獲取錄
乙. 根據「計分辦法準則」分配的學位
- 佔學校小一學額不少於20%
- 學校不可進行任何形式的筆試或面試
獲得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兒童姓名將在有關的學校張貼,家長須於指定的日期到獲取錄的學校為子女辦理註冊手續。倘若家長未能在指定限期內辦理註冊手續,則會被當作放棄自行分配學位論。 計分辦法準則 當申請自行分配學位(乙)項類別的人數超出其學位數目時,校方須按照下列「計分辦法準則」甄選學生:
- 父/母全職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幼稚園或中學部工作 (20分)
- 兄/姊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中學部就讀 (20分)
- 父/母為該小學的校董 (20分)
- 父/母或兄/姊為該小學的畢業生 (10分)
- 首名出生子女(即為家庭各子女中最年長者) (5分)
(上述5項只可揀選一項)
- 與該校的辦學團體有相同的宗教信仰(見附註) (5分)
- 父/母為該小學主辦社團的成員(見附註) (5分)
(上述2項只可揀選一項)
- 適齡的兒童(即翌年九月開課時年滿五歲八個月至七歲) (10分)
上述任何所申報的關係須證明屬實,方能獲得有關的分數。
(附註:在遞交申請表前,家長宜直接向申請的學校查詢有關「相同宗教」/「主辦社團的成員」的定義。) 「統一派位」 未獲自行分配學位的兒童,將參加統一派位,而毋須另行申請。
教育局會在一月中旬以書面通知有關家長於指定的日期內到指定的統一派位中心為其子女辦理選校手續。
參考資料:教育局小一入學統籌辦法
一般情況下,統一派位約佔學校小一學額50%,其中10%不受學校網限制,家長可選不超過3所任何學校網(亦包括住址所屬小一學校網)的小學。
學校餘下大約90%的統一派位小一學額是受學校網限制的學校選擇。家長應依照意願將其學校網內可供選擇的小學排列先後次序,填入表格內。
若家長曾為子女申請其網內某一小學的自行分配學位而未獲取錄,仍可將該小學列入其選擇之內。
統一派位電腦程序首先會處理不受學校網限制的學校選擇,然後處理住址所屬小一學校網的學校選擇。統一派位基本上是以家長的選擇為依歸,若學校的小一學位求過於供時,電腦將按「隨機編號」分派,務求公允。
統一派位結果將於六月透過郵寄方式,上門派遞給家長。家長亦可選擇透過電話短訊(SMS)接收結果。家長須在指定期間前往獲派的小學為子女辦理註冊手續。 注意事項 1. 家長必須留意,法例規定所有足齡六歲或以上的兒童必須入學。
2. 所有曾獲派小一學位,或在本港各官立、資助、直資或私立小學就讀的兒童,不得參加小一入學統籌辦法。
3. 凡獲直資小學取錄的學生,在接受直資學校小一學位後,將不能透過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獲派小一學位。如他/她已透過小一 入學統籌辦法獲派學位,該學位亦會被取消。
4. 為免浪費小一學位及使各私立小學對新學年小一學生人數能作更準確的估計,已獲私立小學取錄而仍然繼續參加小一入學統 籌辦法的申請兒童名單,將會在六月統一派位結果公布前送交有關私立小學參考。
5. 交回申請表前,請詳細閱讀「小一入學申請表填表須知」內有關交回申請表應注意的事項,並帶備有關文件。
6. 家長為子女選擇小學時,應該先了解子女的特質、性格、能力和興趣,並考慮學校的辦學團體、歷史、位處地區、宗教等因 素。
7. 凡申報申請兒童為「首名出生子女」的家長,只須在「小一入學申請表」中聲明,而毋須另行宣誓。
8. 凡因申請小一入學而有需要宣誓的人士,須親往教育局學位分配組辦理手續。 查詢 家長如有進一步查詢,請與教育局學位分配組聯絡。
教育局學位分配組(小一入學)
地址:九龍觀塘偉業街223號宏利金融中心2樓2室
電話:
2832 7610 (香港島及離島)
2832 7620 (九龍)
2832 7635 (新界西)
2832 7659 (新界東)
2832 7700 / 2832 7740 (一般查詢)
教育局24小時自動電話查詢系統: 2891 0088
教育局網址:http://www.edb.gov.hk/
相關網頁:小學概覽 https://www.chsc.hk/psp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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